A.8
(一)取消出國1日的法規生效後,是否將無法淘汰不適任的外籍勞工?
答:
1.勞動部將配合本次就業服務法修正,於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中明定相關申請程序及管理規定,明定雇主於期滿前可向勞動部提出申請繼續聘僱,審查通過後即核發3年的聘僱許可。
2.聘僱許可期限屆滿3年時,雇主可以選擇繼續聘僱該外籍勞工或不續聘。因此,雇主仍保有汰換不良勞工之機制。
(二)取消出國1日的法規生效後,雇主的聘僱成本會不會因此增加?
答:
1.按現行法規,仲介公司接受雇主委任辦理就業服務業務,得向雇主收取「登記費及介紹費」與「服務費」,「登記費及介紹費」的上限金額為所招募員工之第1個月薪資,故仲介公司得向事業類雇主收取新臺幣(以下同)20,008元,及向家庭類雇主收取17,000元之登記費及介紹費;至於「服務費」的上限則是每一員工每年不得超過2,000元。
2.仲介公司如向雇主收取規定標準以外費用,將處以超收費用10至20倍罰鍰,另處3個月以上停業處分。
(三)提前通知外籍勞工不續聘,是否將使行蹤不明的情形更為惡化?
答:外籍勞工行蹤不明的因素複雜,如同胞慫恿、聘僱期滿返國需再支付仲介費或不續聘都是可能的影響因素。勞動部已規劃於轉換雇主準則中明定申請程序,讓不被繼續聘僱的外籍勞工可以有充分的時間轉換至新雇主處繼續工作。另亦建議雇主與仲介公司多提供相關協助,俾同時保障雇主的用人權益及外籍勞工的就業權益。
(四)取消出國1日的法規生效後,外籍勞工來臺工作的仲介費用是否會增加?
答:
1.國外仲介費用之收取標準均由外籍勞工來源國規定,為避免取消出國1日規定後,發生國外仲介費用大幅提高及超收之情形,勞動部將積極進行防堵並與外籍勞工來源國合作,就超收費用之問題加強查處。
2.若確有外籍勞工來源不足之情況,勞動部將與來源國進行雙邊洽談,並推動國對國直聘,以解決國人用人需求。
(五)取消出國1日的法規生效後,外籍勞工可能在臺長達12年,仲介公司如何向外籍勞工收取服務費?
答:原雇主如於外籍勞工期滿後繼續聘僱, 仲介公司得向外籍勞工收取服務費之金額,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1500元;原雇主如於外籍勞工期滿後不再繼續聘僱,且轉由新雇主期滿續聘,仲介公司得向外籍勞工收取服務費之金額,勞動部將另以函釋補充說明。
(六)取消出國1日的法規生效後,是否會影響本國勞工就業機會?
答:不會。本次修法目的是為了減輕外籍勞工出國後再返國需支付仲介費的負擔。依就業服務法第47條規定,雇主如有缺工需求,欲繼續聘僱外籍勞工,仍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辦理國內招募求才,經招募人力不足時,才可以申請繼續聘僱外籍勞工,且如有無正當理由拒絕國內招募求職者的情事,外籍勞工申請案件將不予許可,因此不會影響本國勞工的就業機會。
(七) 取消出國一日規定前,雇主已先至國外辦理相關手續,後續如何處理?
答:取消出國一日規定公告後,雇主申請期滿續聘、期滿轉換外國人,已毋須再辦理國外簽證驗證、入境前國外健康檢查等事宜。
(八)雇主如何取得出國一日取消相關子法規定?
答: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查詢下載,網址為http://www.wda.gov.tw/index.jsp。
(九)如果有取消出國一日的問題,可以找哪單位詢問?
答:可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客服電話0800-085-151、02-89956000。
(十)取消出國一日後之相關辦理事項流程為何?
答:修法後,雇主辦理期滿續聘、期滿轉換或使外國人出國,相關流程可參考流程圖(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