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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持續勞保局再度實施勞就保緩繳措施,營運受影響或無薪假企業7/11起申請
07 1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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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尚未趨緩,勞動部為積極協助疫情期間受到影響的投保(提繳)單位及被保險人,自111年7月11日起至112年1月3日止,可向勞保局申請111年5月份至111年10月份勞、勞職、就保保險費及雇主提繳的勞工退休金緩繳6個月,緩繳期間免徵滯納金,若雇主已扣收勞工個人自願提繳的退休金,雇主仍應正常依限繳納。
勞保局表示,疫情期間影響企業營運,之前已二度實施緩繳措施,109年勞(就)保保險費緩繳9,988個事業單位、勞退緩繳9,795個事業單位;110年勞(就)保保險費緩繳2萬1,217個事業單位、勞退緩繳2萬764個事業單位。
勞保局說明,今年因為疫情持續,111年度緩繳協助措施適用對象為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第3項之規定,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受影響之產業或事業,及受影響產業相關之職業工會被保險人,或經向各縣(市)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減班休息的投保(提繳)單位。
勞保局提醒,申請緩繳如經核准,自寬限(限繳)期滿日起算,得延後半年繳納,而緩繳期間免徵滯納金至於辦理緩繳前已繳納的勞、勞職、就保保險費及雇主提繳的勞工退休金,則不得改申請緩繳。
勞保局指出,申請緩繳的投保(提繳)單位可於申請期間(自111年7月11日至112年1月3日)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請,或填具申請書,以郵寄或傳真向勞保局提出申請;職業工會被保險人請填具申請書經由所屬職業工會提出申請。相關資訊及申請書,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勞保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協助專區」(https://bli.gov.tw)參閱,如有問題,可洽詢該局02-23961266分機2222或3666。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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