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在今年6月30日施行期滿,因本土疫情爆發,行政院提案延長1年,立法院5月18日朝野協商達成共識,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預算將延長至112年6月30日,目前尚待立院三讀;勞動部常務次長陳明仁表示,移工在台年限已屆滿12年或14年者,會配合特別條例朝適度延長規劃,至於延長1年或是半年,尚在評估未定案。
外界關注在台工作年限屆滿移工,是否會配合特別條例延長,先前一直未有明確答案;不過,勞動部長許銘春5月19日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移工在台年限已屆滿者,不會叫他們馬上回國;也就是承諾會讓他們續留一段時間在台灣。
為減少人員跨境流動衍生之風險,針對12年或14年在台工作年限屆滿者的產業或社福移工,勞動部去年6月發函,對於110年6月30日至111年6月30日止,聘僱許可屆滿之移工,雇主可向勞動部申請延長聘僱許可1年。
根據統計,自109年3月17日至111年4月底止,目前移工在台聘僱年限已屆滿核准延長案件有3萬543件,其中產業移工(製造、營造與漁船等)12年到期核准延長有1萬8,880人;社福移工(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與機構看護工)核准延長有1萬1,663人,其中家庭看護工14年屆滿核准延長1萬993人。
陳明仁進一步指出,目前國境已開放,移工入境人數已恢復疫情前的水準,為讓雇主有時間因應,以及在台年限屆滿移工需一段時間準備轉成中階技術人員,因此對於在台工作年限屆滿移工,會配合特別條例延長朝適度延長規劃,至於是延長半年或是1年,還在評估尚未定案。
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計畫,根據統計,自111年2月15日至5月24日止,移工已入境來台有3萬8,920人,已入境國籍別分別是越南籍1萬4,568人、印尼籍1萬254人、泰國籍7,706人及菲律賓籍6,392人;其中家事類有4,238人、產業類有3萬4,682人。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